家电延保服务:是增值服务还是空头支票

2011-10-26 10:08:55来源:万维家电作者:

家电过了保修期坏了,就需要自己掏钱维修,往往维修费高得吓人。如今,不少商场又多了一项新的服务家电延保服务,只要花钱就可以延长保修期。这听起来的确很“美”,然而近段时间来,家电延保的相关纠纷可谓频发,“

家电过了保修期坏了,就需要自己掏钱维修,往往维修费高得吓人。如今,不少商场又多了一项新的服务家电延保服务,只要花钱就可以延长保修期。这听起来的确很“美”,然而近段时间来,家电延保的相关纠纷可谓频发,“实惠”之外,个中也有“陷阱”。

家电延保服务成流行

记者连日来走访发现,眼下家电延保服务俨然成为家电卖场商家促销的一大“亮点”。记者在西安路附近一家电卖场看到,四处张贴的宣传单、产品机身上都有很多有关家电延保服务的宣传和介绍,可以说几乎覆盖了卖场所有的产品: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电脑等等无不在其中,商家也推出了不同的延保方案,延保费用根据品类、产品售价以及保修年限的不同,收费标准不同,一般来说,产品价格越高,需要缴纳的延保金额越高。一位促销员告诉记者,卖场里有些小家电延长一年保修期只需要几十元,而大家电的延保费用略高。以某合资品牌标价 3299元的滚筒洗衣机为例,延长一年保修期需缴纳115元,两年190元,三年290元。

“延保”≠“三包”

“再买一份延保,更有保障。”记者走访时,不少家电卖场的导购如是介绍。然而事实上,其中却存在不少“陷阱”。市民王先生几年前在某家电超市购买了一台冰箱,还花了200元购买了此商品的“延保”服务。“延保”期内,电冰箱出现故障,他联系厂家进行维修,厂家修复后却收取了修理费,让王先生郁闷不已。王先生研究了一下延保政策,认为在“延保”期内应免费修理,便与销售商联系。销售商称,“延保”服务仅为店内的增值服务,与厂家无任何关系,消费者所购商品在“延保”期内出现故障需向销售商报修,由销售商联系维修才能免费。

原来,此项延保服务与厂家无关,此款冰箱已过“三包”期,厂家修理的话理应收费。延保服务是卖场的增值服务,延保期内出现故障应先联系卖场,卖场安排的维修人员维修才是免费,这让王先生吃了个“哑巴亏”。

某品牌家电集团大连地区售后服务部经理刘芹提醒市民,商家推荐的“延保”服务,实际上多数是与“三包”不一样的。所谓“延保”,就是延长保修的简称,指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在制造商提供的质保期满后,经销商对产品维修费用所作的补偿服务,多数由销售商自己的维修团队或第三方公司承担维修,而非厂家。因此消费者购买延保服务时,一定要问清到底是家电卖场、第三方公司还是产品原厂负责维修,避免花冤枉钱。另外,对于第三方公司承担维修的,还应注意一下其口碑和实力,有的资历比较浅“延保服务公司”并不固定,每年都在换、都在变,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买完“延保”,是很难享受到贴心的服务的。

买家电延保多留“心眼”

刘芹表示,家电故障高发期有两个,一个是购买后使用的一年内,第二个则是五年以上至产品使用寿命结束。是否要掏钱购买延保服务,消费者应视产品的具体情况来定。“比如价格便宜的小家电和数字播放器等产品就没必要购买延保服务,因为它们的性能、款式更新速度快,无需额外投保。而例如平板电视这类产品保修期一般较短,产品性能不是很稳定,维修成本相对较高,其购买延保服务相对来说较有必要也较划算。

一些冰洗类产品,通常性能都较稳定,很多品牌的电机、压缩机都是五年以上保修期,这样的产品就不用过于考虑延保问题。”

同时,消费者还应警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商家将延保服务与家电产品一起捆绑销售。“如果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延保服务,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此外,把延保服务作为强制附赠产品,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消费行为,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遇到类似捆绑销售时,应该及时维权,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或者消费者组织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方圆律师事务所刘军律师表示。

记者采访中发现,部分家电卖场在消费者购买“延保”服务后只是在发票中注明,并没有具体协议。有的家电卖场虽然能提供协议,但是约定不清。刘军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延保”服务时,最好签订“延保”服务合同,详细写明延保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对于延保范围、延保期内故障的责任界定等方面也写得越详细越好,以防日后发生纠纷时口说无凭。另外,一定要将主要部件,如液晶屏、等离子屏等纳入,因其占了产品总价值的2/3以上。因为家电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经常成为引发纠纷的节点,所以在签订延期保修服务合同时,最好明确保修期内家电损坏性质的界定要由法定检测部门作为第三方鉴定机构,而不是由商家维修人员说了算。此外,还应保管好购货票证、延保服务约定等以作为维权证据。

家电延保服务规范将出台

中国家电维修服务协会日前推出了家电延保服务规范,但对于家电延保服务这一“舶来品”,到底受《保险法》监管还是“消法”调解,社会各界对这一新兴行业的定位和未来发展前景,仍有不小争议。

日前,由中国家电维修服务协会主导,外资企业美延维修服务与新可安保修服务以及苏宁电器(002024,股吧)四方共同制定的《家电延保服务规范》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对此,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副会长赵泽蕊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这是协会联合家电行业从事延保服务活动的企业自律、规范延保服务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一旦销售延保服务的公司经营不善倒闭,对于已销售的延保服务如何继续履行义务?如何避免消费者在不知情或被误导情况下购买延保服务?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家电延保服务规范》中,明确要求与消费者签发延保服务合同的延保服务提供方应按照《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向有合法保险资质的保险公司投保。并要求家电延保服务提供方需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维修账户,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计提准备金,或适时参加行业组织建立赔偿基金的方式,来防范延保服务风险。并对延保服务销售人员在销售延保服务时所作出虚假和错误承诺,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仍有家电企业人士担心,对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监管的新行业,协会规范只能起到自律作用,短期内还难以遏制一些利益投机者“浑水摸鱼”、搅乱家电延保服务秩序等行为。

关键词:家电延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