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音乐消费习惯,动辄拥有上亿用户群的服务提供商成为唱片公司与用户之间的唯一通路,一场由渠道引领的正版化革命正在发生。
打开音乐App,塞上耳机,然后把iPhone装进口袋,智能终端让随时随地的音乐体验成为可能,人们碎片化的时间又一次迅速被音乐填满。
CD潮水退去,大众的音乐消费习惯早已改变,音乐行业的权势交替不可避免,在创作者和唱片公司光环黯淡下去之后,百度、酷狗、腾讯QQ音乐等服务提供商(SP)逐渐走到了行业的前端,在Android、iOS等平台相继推出音乐客户端,将音乐以最为易得的方式推送到用户的手里。
这些互联网公司一直在暗流涌动的音乐行业中积蓄力量。如果列举用户量超过2亿的互联网产品,定会有酷狗音乐和QQ音乐位列其中。在酷狗音乐今年4月发布的数据中,酷狗音乐已经在PC端积累了5.6亿客户端下载量,其中有3.5亿活跃用户,而截至2012年6月,QQ音乐月活跃用户数已经超过2亿。
百度、腾讯等互联网公司拥有强大的用户资源,也掌握了足够强大的话语权,因此几家国际唱片公司选择与国内的酷狗、酷我、百度、QQ音乐等互联网音乐平台合作,共同拓展盈利模式,尝试音乐下载收费服务,互联网“付费音乐”在2009年之后又一次被提上日程。
在商业模式拷问下,互联网音乐渠道必须重新拥抱内容和版权。10月份谷歌停止了在中国提供音乐搜索和下载服务之后,国内互联网音乐搜索巨头百度旗下音乐产品也开始品牌整合,将MP3、ting、千千静听、随心听等都融入到“百度音乐”这一全新平台中,淡化曾经每天为百度贡献28%流量的音乐搜索,旨在构建并完善正版曲库,一场由互联网音乐平台引领的正版化游戏规则重构正在发生。
为什么是互联网公司?
互联网的兴起消解了音乐产业原有的商业秩序,网络数字音乐出现后,音乐也逐渐脱离了磁带和唱片等物化渠道,开始经历它的第一次渠道革命。
其实,在唱片行业进入低谷后,音乐产业中的机遇一直存在,唱片公司在3年之前经历过一场话语权旁落,移动运营商曾在2009年创造了300亿元的彩铃下载收入,但那却只是一场看上去很美的变革,唱片公司1%的版权获益让音乐错过了上一次复活时机。
从2003年开始,多家互联网公司都陆续以自己的方式进入音乐市场,然而受制于网络环境和电脑终端并不舒适的音乐体验,用户难以随时随地获取自己想要的音乐,因此用户增量开始减弱,在文化部今年3月发布的《2011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中显示,2011年在线音乐用户规模为3.8亿,与2010年相比只增长了6.5%。
移动互联网的强势发展正在改变整个商业世界的面貌,音乐也由此迎来自己新的机会。智能终端将随身携带的音乐场景体验重新归还给用户,移动互联网也为音乐带来了新一轮用户量的几何式上升,音乐也在又一次渠道迁移中迅速扩散。
有数据显示,2011年在我国11亿音乐用户中,移动互联网用户占据7亿。音乐平台对此有更为切身的体验,腾讯电商控股公司数字音乐部总经理廖珏透露,“QQ音乐手机客户端每天听歌用户已经达到一千万,而且手机测用户也正在成倍的增加”。
在这样巨大的用户需求面前,作为音乐服务提供商,互联网公司只能顺势发力,才能跟上这一次的音乐权力转移,而云技术也成为多家互联网公司用来吸引用户的筹码。A8音乐集团、多米音乐、酷狗和腾讯等多家公司都开始在云端布局,提供云端音乐服务,并通过离线缓存抑或下载技术,让用户拥有自己的音乐资产,“音乐云”也满足了用户随时随地的音乐需求。
在技术发展的同时,数字音乐平台之间的充分竞争也近乎达到尾声。2008年时全国有2000多家音乐网站,而现在则只剩下百度音乐、QQ音乐、酷狗、酷我等8家千万级以上用户规模的互联网音乐平台,而他们填满了国内数字音乐产业85%的市场份额。
唱片公司在唱片这一商品介质失去效用之后,这些动辄拥有上亿用户群的SP成为它们与用户之间几乎唯一的通路,如此环境之下,音乐产业开始了一场由互联网公司开启的渠道革命。唱片公司除了与SP合作之外再无更好的选择,也只有这些拥有足够用户体量的互联网公司介入,音乐产业的改变才成为可能。
新秩序探索
国内互联网音乐平台一直没有停止对商业模式的探索,已有尝试的无非向商家收费抑或向用户收费,但这两种方式的践行并非想象中一路坦途,盈利模式对于数字音乐依旧是最敏感的心结。
向广告商收费是业内最主流的商业模式,也是百度、酷我、酷狗等多家平台的主要盈利渠道。因此“用户收听音乐产生流量,再依靠广告、网络游戏等来挣钱”,这是虾米网CEO王皓对数字音乐产业链过去10年生存状态的形容。
视频复制了电视的广告模式,已成功的被大众所接受,但音乐中广告对于用户体验的损害使得音乐平台的广告未能复制视频的成功故事,而在数字音乐依旧尚未完全正版化的当下,广告投放也明显受限。尽管酷我音乐用户在2011年已经突破2亿,但广告转化率并不高,只能依靠游戏和广告收入维持盈亏平衡。
对用户收费一直被视为一种冒险的尝试。巨鲸最初曾想将iTunes模式移入国内,向唱片公司购买版权,用户以单首歌曲付费下载,但随后却发现iTunes的模式并不符合国内用户的认知,用户付费率甚至低于千分之几,最终又重回广告模式,依靠谷歌音乐搜索的流量导入完成广告交易。
一直想打造 P2P 互动传播平台的虾米网也开发了自己的付费模式,用户在虾米网上需要为每一次下载付出0.8元,倘若在虾米网完成歌曲上传,每当有一名用户直接通过你的种子下载一首歌,用户则可以得到0.2元的收入。如此一来,用户的身份也从一个单纯的消费者变成了歌曲的投资者和销售者。
然而虾米的类别化优势也同时成为局限,虾米网在2011年8月宣布已经有超过500万的注册用户,但产生下载行为的用户只占虾米总注册用户的千分之五,2011年虾米网来自音乐下载的收入仅为40万,而用户上传模式对于版权公司的权益损害依旧是虾米最危险的灰色地带。
QQ音乐的“绿钻模式”就是在这个时候给业内带来的少有利好消息,QQ音乐为用户提供免费和付费两种音乐服务模式,免费用户也可以自由试听下载标准音质音乐,但如果以付费包月的形式成为绿钻用户,则能享受高品质无损音乐的无限下载服务,而绿钻音乐服务每月仅需要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