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日持久的苹果、唯冠iPad商标案终于在今天划上了一个句号。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消息,苹果已经同意支付6000万美元与唯冠和解,“解决所有有关iPad商标权属纠纷”。
虽说与之前传说的唯冠心理价位(15.74亿美元)相去甚远,但6000万美元实话说也是个不小的数字了(虽然好像还是比不过唯冠的负债)。不管怎么说这件商标案能够了结总也算是好事一桩,毕竟中国的消费者们还在苦苦的等待新iPad的到来。只是这件案子的结果不知会不会开创钻法律空子一个先河。
唯冠的判断是正确的,它能肯定苹果会再出一笔钱,从唯冠手中把内地的“iPad”商标买过来,金额不会太小,但也肯定不是100亿这种可笑的数字。苹果改名的话损失太大,毕竟iPhone、iPod商标权没有问题,不用iPad会显得非常不协调,而且iPad商标所具备的商业价值无可估量。
尽管目前唯冠苹果双方已经和解,不过,我还是认为苹果如果二审未必会败诉。因为如果苹果公司败诉,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不仅是经济上的,还有可能是政治上的,比如因此造成的订单减少、工人失业会加大“维稳压力”。像这样金额和影响力都非常大的诉讼,广东省高院不仅需要考虑法律上的后果,还需要综合考虑“社会效果”,一定会尽力促成双方和解。
对于苹果来说,苹果在操作内地商标权转让时犯了低级错误,所以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但考虑到其创造的就业和高层的表态,法院不可能让其败诉,和解是各方都可以接受也必须接受的结果。至于金额,是双方谈判的结果,苹果肯定不愿意(要知道当初合同中约定的多国iPad商标转让费用只有3.5万英镑),但也拖不起。
对于唯冠来说,在这起诉讼中,如果不是银行一味地追迫唯冠申请破产,也不会导致iPad商品只用6000万美元就急匆匆地被苹果全盘购买。
通过这场诉讼,让我们又更多地学到了何为商场智慧:
1、企业家们在国外商家主动上门买你的专利或知识产权时,要多动动脑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好事主动找上门;
2、企业家们要打好战略牌,看管好你们的每一个创新产品,更看管好相关的知识产权;
3、任何参与产品展览会特别是创新产品博览会的企业。要防备你的产品创新技术在展示的同时被他人剽窃;
4、不要贪小便宜而丢了大市场;
5、企业家们要多学学外国的知识产权管理经验;
6、假如这件事是发生在国企或央企时,政府会怎么样?
就在苹果与唯冠和解的前一天,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法院递交了诉状,指控苹果的“雪豹”(SnowLeopard)操作系统名称侵犯了其商标权,那接下来苹果又该如何接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