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师:大V说的话真的可以“仅代表个人观点”吗

2013-08-13 08:53:35来源:西部e网作者:丁道师

8月10日下午,央视的《对话》节目别开生面的举行了一期“网络名人社会责任”的论坛节目,就当前网络世界中遇到的诸如“网络辟谣”、“大V社会责任”、“政务微博”等话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8月10日下午,央视的《对话》节目别开生面的举行了一期“网络名人社会责任”的论坛节目,就当前网络世界中遇到的诸如“网络辟谣”、“大V社会责任”、“政务微博”等话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虽然讨论的话题早已经老生常谈,但前来论道的嘉宾团着实豪华,可以说8月10日参加的这场关于“网络责任”的论坛是同类型话题中嘉宾数量最多、分量最重的一次,除去中国互联网协会等政府机构的领导以外,还包括了房地产大佬潘石屹、天使投资人薛蛮子、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新浪网总编辑陈彤、优酷网创始人古永锵、奇虎360总裁齐向东、DCCI创始人胡延平、知名教师纪连海、人民网总裁廖玒、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陈里等在内的十几位网络意见领袖和IT大佬。

丁道师:参加央视《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的感思
节目现场(速途网独家拍摄)

可以说,微博上除了任志强和刘春外,我关注的几个活跃大嘴悉数到场。在这场录制时间接近3个小时的节目中,虽然台下坐着有关部门的各位领导,虽然有很多话语最终会被裁剪掉,但还是出现了很多能让人眼前一亮的观点,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大V的观点真的可以“仅代表个人观点”吗

上微博的朋友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大佬在微博介绍中写着“本微博仅代表个人观点,和供职单位无关”。在8月10日的这场论坛上主持人和嘉宾们抛出了这个观点“你们的微博代表个人还是公司”,包括潘石屹和陈彤在内的几乎所有嘉宾都明确表示微博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公司观点。不过笔者个人认为虽然你们本意上微博所说的每一句话代表你们个人,但既然都已经实名加V了,公众自然而然会把你们说的话和你们所在的企业进行关联,最终你们的“个人观点”仍然会对企业甚至行业造成影响。

我个人赞同人民网总裁廖玒说的话“虽然我认为我的微博代表我个人观点,但由于个人身份原因,公众必然会相关联到人民网。所以我只在微博上潜水,长时间的潜水但不发表观点”。是啊,大V们既然想代表个人观点,那为什么还要加V呢,学习某网友用“作家崔成浩”这样的笔名不行吗?

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已经沦为新浪微博专场

当天的节目,虽然名为“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但主持人和嘉宾开口闭口都在谈新浪微博,活动的主题俨然变成了“新浪微博名人责任论坛”,我本来想在嘉宾观众互动环节问节目主持人“新浪微博是不是赞助了本场活动”。但离奇的是虽然台下美女编导再三提示,但主持人依然把观众嘉宾互动这么重要的环节所“忘记”,而是在下半场的论坛中继续“忘记”,网络因为互动而充满价值,这样一场讲网络的话题缺少了观众的互动,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不可否认,新浪微博的确是一个重要的言论平台,这个平台见证了甚至推动了某些大事的进程。但新浪微博只是整个中国互联网的1%,另外99%的平台我们更应该关心。包括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网络视频、微信等在内的媒介都是传播信息、影响群组舆论走向的重要平台,结果今天全部被忽视。在微博大V们的唾沫横飞之下,视频领域的古永锵以及搜狐论坛的某某某(不好意思,我忘记名字了,只记得是一个比较胖的中年男人)发言时间被大大压缩,虽然视频和论坛对中国网民的影响也十分巨大。

网络需要管控还是引导

记得早在多年前我就参与过多次诸如“网络猛如虎,需要管控还是引导”的讨论,其实这样的讨论非常没有必要,但在这场论坛中依然引起了各位嘉宾的兴趣。大部分的嘉宾认为网络既需要疏导,也需要管控。有嘉宾认为,以新浪微博(哈,又是新浪微博)为例,信息量非常大,上面有很多谣言,但美国的Facebook比新浪微博信息更多,但虚假信息比微博少了很多。原因就在于美国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在推特和Facebook这样的公共平台,网友对自己说的话要负法律责任,因言获罪被捕入狱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中国大家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很少因为造谣传谣而获罪的。

笔者认为几年前大禹治水的故事就告诉我们堵不如疏,这个道理在当今的网络时代也通用。今年夏天有两个案例我相信大家都知道,一个是歌手吴虹飞因为微博的泄愤言论被请去喝茶,一个是网友因QQ签名发泄不满被抓,回过头来看着两件事情不免令人啼笑皆非,草木皆兵的管控过头闹出这样的笑话。当然,虽然我赞同引导要管控重要,但在引导的过程中要让大家自我净化时,记得绑上一条安全带---法律。(本文作者系速途网副总编丁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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