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友及业界广泛关注的“旺旺贷”P2P贷款平台欺诈案,央视财经频道重点栏目《第一时间》今早报道了“旺旺贷”事件的最新进展。央视报道称,此次“旺旺贷”事件属于持有合法资质的公司、不诚信经营导致网友损失,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畴,原则上不在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范围”之内,但本着以网民利益为重的原则,百度特别启动了“网民权益保障计划”,首批保障金超400万。
近日,有网民举报P2P网贷平台“旺旺贷”失去联系,多名网民被卷走投资款项,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百度接到投诉后核查发现,该公司具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ICP备案、组织机构代码等各种资质。同时全力协助公安破案,并发出10万元重金悬赏令,正式向全社会悬赏寻求破案线索,抓获犯罪分子。
百度表示,此次“旺旺贷”事件属于持有合法资质的公司不诚信经营导致网友损失,也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生活消费的范畴,原则上不在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范围”之内,但本着以网民利益为重的原则,百度已经特别启动了“网民权益保障计划”,为受害网民进行全额保障。在案发后,百度网民权益保障中心迅速成立“旺旺贷保障专项小组”,几天来已经受理了几十名受损网友的投诉,目前所有投诉中,登陆了百度账户、资料、时间均符合保障标准的投诉为60例,第一期保障金额预计超过400万元。
据了解,目前P2P网贷平台的申请、开业是由工商部门审批,金融主管部门暂时无法对其监管。央视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曾就宁波一家网贷平台危机致电当地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P2P网贷平台到底是属于哪个部门监管?像这种新兴业态一定要是自上而下全国统一起来,比如像小额贷款公司就是由银监会跟人民银行取得一致意见,然后把审批权交给地方政府”。同时,一些业内人士建议:对于P2P行业,第一,政府要尽快加强监管;其次,建议投资人更多关注平台的股东背景、平台的综合实力、平台的风险控制能力等;第三,投资人对于利率要有平和的心态,过百分之二三十的利率水平要小心”。
P2P借贷平台起源于英国,发展和成熟于美国,在国外由于信用体制健全,P2P起到一个撮合的作用,投资者自担风险。但是在中国,P2P借贷平台还承担了担保的责任,也就是说,借款人如果跑路,P2P平台是要赔钱给投资人。据相关媒体披露,全国累计已有119家P2P平台“跑路”,涉及资金共计21亿元左右。
此前,银监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四部门曾联合发布,仅2013年,全国就侦破了非法集资案件3700多起,其中,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概念,假借所谓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的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是非法集资的重要手法之一。目前针对P2P模式的网络信贷领域,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准入门槛低、无法律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是造成网贷行业鱼龙混杂的主要原因。业内专家表示,网贷平台的健康发展,管理层的创新监管形式非常必要。
对外经贸大学深圳研究院副院长李安渝表示。对网贷行业监管,最好的办法是创造出新型的银行种类,就像美国的社区银行,或者美国有些银行专门做投资用,美国的硅谷银行就很典型,这个银行本身不做任何零售,只做小额贷款,创造一些新的银行种类,用一些制度把它规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