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盛康股权之争嘲弄契约精神

2014-07-24 16:45:42来源:网易作者:

许多事情是双方在合作之初关系和谐的时候做决定,容易造成感情为主导的结果,而不是以法律为基础以合同为依据。中小企业的发展不容易,往往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利益之争后,再看最初的合同,存在诸多漏洞,无法从合同上制约双方的行为,直至双方对簿公堂。

有关法律人士指出,许多事情是双方在合作之初关系和谐的时候做决定,容易造成感情为主导的结果,而不是以法律为基础以合同为依据。中小企业的发展不容易,往往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利益之争后,再看最初的合同,存在诸多漏洞,无法从合同上制约双方的行为,直至双方对簿公堂。这种合同制约其实就是商业契约精神,一旦作出了承诺必须要执行,这是一种最基本的约定,而我国企业比较缺乏这种契约精神

日前,关于西安世纪盛康药业有限公司与北京中证万融医药投资集团的经济纠纷案在西安中级人民法院连续开庭吸引了各方媒体的关注。昔日的生意伙伴面对种种问题,不惜对簿公堂,个中隐情扑朔迷离。

矛盾焦点在利益

记者在7月7日开庭之前见到了中证万融的相关负责人张戈,他告诉记者,中证万融与西安世纪盛康药业公司副董事长吴芳在2009年9月3日签订了增资及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在支付增资扩股3000万元和股权转让费3000万元后,承诺乙方(原始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4年内有权从世纪盛康提取4987万元作为对乙方的补偿,每年的具体提取数额、比例及日期根据盛康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同时,原始股东也承诺,将其持有的剩余全部盛康股权质押给中证万融,为其在合作协议中各项保证和承诺担保,质押期限3年。而张戈称,由于公司当时处于濒临破产的境地,而对公司的未来不可知,该协议并未提及公司未来的股东分红。

据了解,因财务做账需要,世纪盛康财务部在支付业绩提成款时一直要求相关人员提供相应完税票据。而原始股东也承诺给与公司财务相应的票据,但其一直到2013年2月份,杨帆、被告方股东之一舒满平都未能按《承诺书》约定,提供2012年所收到的提成补偿款2100万元的发票给世纪盛康公司冲账。考虑到涉及企业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规定,为避免企业承担相应税务风险,2013年2月开始,世纪盛康决定暂停支付余下的业绩提成款,目的是继续等两人提供纳税发票入账和预留代扣代缴的余额款和税务机关罚款。

而对于中证万融所提到的个人所得税交纳问题,舒满平认为,原始股东与中证万融签订的协议上并未标明是完税前还是完税后的金额,但在这几年以来,从中证万融的支付情况看,其默认了以税后结算的结果,且双方在后来还签订了提成收入依税后结算的承诺书。

对于被告的说法,原告方律师表示:“业绩提成款是公司对个人发放,公司发放时应当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不执行,公司的行为就属于违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第3条、第4条规定,对于经营收入提成款,不属于免征、减征所得税项目,依法应按20%税率计缴税款。”

蹊跷的董事会

据张戈称,今年3月20日,吴芳召集舒满平、曹凤君、蔡孟杰和金恩淑五人以原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为理由召开董事会,罢免原董事长赵丙贤职务,宣布吴芳为公司董事长,并任命大量已被公司免职或停职的员工担任董事或高管成员。他告诉记者,这五人中的蔡孟杰和金恩淑实际上是已经于2011年11月辞职的董事,并没有参加董事会的资格。而此次会议,并未通知赵丙贤本人,

原告中证万融在庭上的诉讼请求是,中证万融作为西安世纪盛康的大股东,并且赵丙贤是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董事长,要求法庭宣判由吴芳等人召集的2014年3月20日的所谓董事会属于无效董事会。并请吴芳等小股东将公司的控制权让出。

对于蔡孟杰和金恩淑的董事身份问题,在法庭上,二人均表示,虽然自己辞去了中证万融董事身份,但并没有辞去世纪盛康董事身份,且二人身份在工商所均有备案,此次参加董事会是履行其董事职责。辞去公职与辞去董事身份是两回事,法律上不能等同,在工商所备案中自己还是世纪盛康董事身份。

对于这二人身份,中证万融给出的解释是:“金、蔡早在2011年即书面辞去世纪盛康董事职务,依《公司法》第45条,董事辞职后,剩余董事人数不少于法定人数的,该辞职立即生效。并且二人也承认收到过世纪盛康的辞职补偿款。”相关律师认为,如果是公司股东担任董事,其辞去公司所任行政职务,其公司董事身份依然有效。但如果是公司经过民主选举的职工(包括高管)担任董事,其辞职后,董事身份也就随之失效,不能继续履行董事职务。此案,蔡、金作为公司高管身份辞职后即意味着其董事身份的失效。

对此,被告方舒满平指出,2014年3月5日,吴芳给中证万融董事长、世纪盛康公司董事长赵丙贤及王洪飞发短信,称要于3月20日到盛康厂区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世纪盛康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出现了很严重的问题,为了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在赵丙贤不能或不履行职务的情况下,吴芳以副董事长身份,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召集各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

两套公章从何而来?

据张戈称,吴芳等人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世纪盛康的生产和经营。吴芳所组建的“董事会”,由于没有公章、营业执照、新版GMP证书等,按常理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业务往来。而这些都在法定代表人赵丙贤手中。

张戈称,在此间,根据吴芳等发给客户与合作伙伴的两份文件显示,吴芳等人现已刻制新的公章,并在银行开了新的银行户头。一份落款为3月31日“关于西安世纪盛康药业有限公司汇款账户的说明”,已盖上公司的公章。这份文件称,世纪盛康合法公章已申请并办理完毕,并开始正常使用。税务发票正常开具。在此之前,吴芳联系客户,让客户将货款打入一个名为“卜琳”的招行西安科技支行的个人账户(据称卜琳系盛康原财务出纳)。

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更换公章,必须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按照国家规定经公安机关许可,并向工商部门备案,只有经许可并备案了的公章才具有合法性,“更换公章的行为不能因董事会通过就合法,必须拿相关证件去公安、工商部门办理相关许可、备案手续”。

从濒临破产到利税大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西安世纪盛康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陕西西安户县,专业从事泌尿与生殖健康产业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中药企业。2009年的世纪盛康资不抵债,亏损累累,停工停产。就在当年,原有股东吴芳、杨帆、舒满平只好出让股权引进北京中证万融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有“中国巴菲特”之称的北京中证万融医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赵丙贤“入主”世纪盛康,通过增资和收购,最终持有世纪盛康70%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这一过程中,中证万融向世纪盛康投入人力、财力、物力达数亿元之多,仅新建针剂生产车间一项就投资6000余万元。

中证万融医药投资集团不仅有投资沃华医药的成功经验,更为关键的是,赵丙贤带领下早已形成成熟体系的有效动作理论,对提升公司运作和管理的效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中证万融人、财、物等全方位的支持之下,世纪盛康进入高速成长期。财报显示,2009年,中证万融未介入世纪盛康之前,其总资产为0.38亿元,而2013年世纪盛康总资产则达到了4.7亿元。2009年世纪盛康亏损251万元,中证万融控股之后,2010年便实现了扭亏为盈,当年净利润102万元,2011年净利润2356万元,2013年达到了3927万元。对比财报发现,合作前后世纪盛康销售收入增长3.36亿元,净利润增长3000万元,五年资产翻十倍;2013年更以1.0531亿元一跃成为当地的纳税第一大户,纳税额占到了当地30%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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