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书的时候,大概每个女孩都会有一两个闺中秘友,是可以让对方看自己情书的那种。我闺中秘友的男朋友,是个才子,其洋洋洒洒写给女友的情书,文采斐然,深情款款,屡屡让我羡慕——他们,好幸福啊!
那时候,是没有现在的电子邮件的,连家里拥有电话的人家都少。写信是最隆重的情感交流方式,哪怕是一个班朝夕相处的同学,也常常会相互写信。于是,比赛着收信,收厚
但才子有个习惯,情书是用铅笔写的。我的女友也曾经为此质疑过,才子说,习惯而已。才子自然是可以有一些独特的习惯的,何况这习惯一点儿也不影响女友读情书和把情书展示给朋友看时的幸福与满足。所以,才子的这个习惯很快就被忽略了。
经过了不长的一段美好时光,又经历了不长不短的一段痛苦时光,女友和才子的恋爱如同那个年龄发展起来的多数恋爱一样,画上了句号。那晚,才子用他一贯的温柔语调告诉我的女友:宝贝儿,以后要自己照顾好自己,请原谅我的离开。
当时,我感同身受一般,痛骂才子的虚伪负心。女友泪流满面,手里一直握着一封厚厚的情书——还是才子独特的铅笔情书,只是,是写给另一个女孩的。
时间是个冷漠无情的家伙。多年以后,女友的爱恨情仇在当事人身上已成为过往青春里的一个美好回忆,我自然更没必要还记恨才子。于是,一个午后,才子和我以老同学的名义坐在了咖啡馆里。
谈到从前,才子说了一句经典的话:情书就是适合用铅笔来写的,在所有的笔迹中,铅笔保存时间最短,正好适合短暂的爱情。等爱情已经消失之后,爱情的见证还保存完好,就会成为一个笑话。
我那时正处在恋爱中患得患失的阶段,想付出又怕受伤害。才子的点拨让我以为找到了真理:任何时候,都不能把证据留在别人手里,而要想随时全身而退,更重要的是,不能把心留在别人手里。
实践了这个真理,我像个警察一般分分秒秒监督自己的感情,努力做到心如止水。很快,男友不经意的忽略再不那么令我伤心了,可我却发现了另外一个烦恼,就像节食的人得了厌食症,收缩和自保的策略使我的爱情成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直到我遇到梅。
梅在我看来是个疯狂的女子,几次的恋爱都全心付出,伤痕累累之后,还有勇气再次敞开心灵。我禁不住用我的原则忠告梅。可梅说,如果你付出,可能会被伤害,但如果你不在爱着,怎么会知道什么是幸福!
梅的话让我醍醐灌顶。是啊,如果没有爱,又怎么会有拥有时的狂喜。付出永远比得到更幸福,这其实一点儿也不高尚,只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得到的东西也许是别人的馈赠,但让你倾心付出的,一定是你最喜欢的。而一个人在这一生之中,如果从来都不曾投入地爱过什么,那该是怎样一个失败无聊的人生啊!
原来情书是不能用铅笔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