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工信部要整治手机恶意软件,并下发了《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进网许可的移动智能终端不得安装含有恶意代码或者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用户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的软件。我在举双手赞成的同时,历数一下这些恶意软件的罪行:
一、恶意代码胡乱扣费:恶意扣费代码内嵌到软件后,在无任何提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性的定制付费业务或直接手机支付某种费用,致使用户每月莫名其妙产生费用。这简直就是强盗或强奸行为,非得严厉打击不可。
二、隐私被窃取或修改:恶意软件通过网络或短信方式,窃取用户的通讯录、通讯记录、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理位置、手机中已安装的软件、各种账号及密码等隐私资料,有时还擅自修改用户的个人信息。
三、擅自联网导致流量:没有任何提示也不经过用户同意,相关的恶意软件就擅自调用用户终端的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而用户却常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除了流量费。
四、恶意传播流氓软件:一些恶意软件有可能先让一些手机中招,然后通过中招的手机,向外扩散、传播恶意软件。这类恶意软件通常与某些软件开发商或手机制造商有秘密的利益关联,通过传播软件牟取暴利。
五、收集倒卖个人信息:一些软件未经智能终端用户的同意,在超出法律所赋权限以外,随意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聊天记录、访问记录或消费记录等,然后有可能将收集的信息高价兜售给其他企业。
六、未经允许下载软件:无任何提示、不经用户同意就下载某个软件,或者以所谓的软件“新版本”的名目及其它提示误导用户下载某个恶意软件。被下载的恶意软常常会一直后台运行,占用用户手机内存,达到某种恶意目的。
七、远程控制他人手机:一些恶意软件,通过不法方式,暗地里远程控制他人的手机,被控制的手机就如同PC机上类似的“肉鸡”一下任人摆布。一些不法分子远程控制多台手机,达到其非法目的。
八、故意设置吸费陷阱:一些收费软件提示不明显,让用户误以为是免费软件,误导用户付费;或者是故意颠倒“同意付费”和“不同意付费”的按键选项,或者故意将付费设为默认状态,恶意误导用户付费。这些实际上就是吸费陷阱。
九、恶意散播垃圾链接: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用户的通讯录大量发送含恶意链接的短信、彩信,通过用户电子邮箱发送大量含恶意链接的电子邮件,或者通过蓝牙发送恶意软件。不知情的用户点击恶意链接后,手机就会感染恶意软件。
工信部此次通知规定,生产企业不得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用户安装具有以下性质的应用软件:(一)含有恶意代码的;(二)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三)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的;(四)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禁止信息内容的;(五)其他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
企业想赚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俗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想通过手机等终端的恶意软件取得非法利益,则是万万不能的,那既会被同等及消费者鄙视,而且也是铤而走险的行为,很可能断送了自己企业的生命。让整顿手机恶意软件来得更猛烈些吧!
什么是恶意软件?
手机流氓软件,一般是指在用户不完全知情和认可(它包括未经用户许可、强迫引导用户许可或隐瞒关键信息等)的情况下强行安装到用户手机中,或者一旦安装就无法正常卸载和删除,但又具备一定正常功能的软件程序。
流氓软件是介于病毒和正常软件之间的软件,它与病毒的区别是:一般还具备一定的正常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