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三起涉及音乐著作权的知识产权案件。三起案件的原告均系来自香港的唱片公司:正东唱片公司、新力唱片公司和环球唱片公司。被告为国内知名音乐网站“音乐极限网(网址为www.Chinamp3.com)”和知名音像连锁专卖店“永胜世纪音像中心”。音乐极限网因向公众提供了陈慧琳演唱的35首歌曲和卢巧音演唱的11首歌曲的下载服务被判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6万元。永胜世纪音像中心因销售盗版CD被判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7万元。
永胜世纪音像中心由于销售盗版CD被判侵权司空见惯,但作为提供音乐下载链接网站的Chinamp3被判侵权意义可就不一样了!君不见随着宽带的普及,网民对网络娱乐的呼声越来越高,网络音乐下载网站也是铺天盖地。作为国内网络下载传播音像作品第一案,此案的判决结果对那些提供音乐下载网站的影响可想而知,对我们这些音乐爱好者来说当然也是影响深远,以后我们是不是在网上就下载不到音乐了?
一、Chinamp3缘何败诉
在诉讼中,作为被告的音乐极限网即Chinamp3以“音乐极限网站上提供的是链接,不是下载服务,并且在‘下载’链接页中,声明了‘下载’只是链接,不提供本地下载;音乐极限网作为网络内容服务的提供者,其在自己经营的网站上设置链接只起到通道的作用;不具有侵犯著作权的主观过错”为由,辩称自己并没有侵权行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为在更大范围内向用户提供服务,通过网络搜索的方式,收集到有关音乐网站的信息,并将其信息进行选择、编排、整理,如地区、歌手、歌单、歌词及网站等信息。并在其提供的歌单中,同时提供了下载选项。再通过其网站页面设置的“下载1、下载2……”与其选定的网站建立了深度的对应关系,按其设定的步骤,一步一步地引导用户下载。用户只需通过被告的网站,就可完成下载操作。从被告链接的方式可以确认如下事实:第一,在被告网站的页面上,提供了下载服务;第二,被链接下载的网站也是被告事先选定并推荐给网络用户的;第三,下载的操作步骤是被告逐层递进引导的;第四,所下载作品是被告事先通过搜索选编、并整理的。由此可以认定,被告的链接行为,已经不是提供链路通道服务,而是直接参与了相关信息的加工处理,并对加工处理后的信息通过异站进行深层次的链接。被告作为专业性的大型音乐网站,理应对其选定网站歌曲下载服务的合法性负有注意义务。被告以其网站的名义,在其网站页面上向公众传播其搜索、选定并编排整理的网站,使用被链接网站的信息资源,却疏于对被链接网站资源的合法性进行合理审查,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给原告的权利造成了损害后果,构成了对原告权利的侵犯。
二、链接行为是关键
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分析被告的链接方式及行为性质,是解决本案纠纷的关键。
我们知道,在SoGua和百度等搜索引擎中都提供有MP3文件的搜索功能,如果此类搜索服务也算是侵权的话,相信著作权人第一个要找的网站就是在音乐搜索中知名度颇高的SoGua,但为何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呢?这是由于SoGua、百度此类搜索引擎只是利用程序提供了一个搜索,那些简单的按照歌手和歌曲查找的方式只是方便搜索的一种手段,她们并没有对资源进行整理、筛选、排序、验证,而只是把包含用户提供关键词的内容统统列出来。虽然其最终的表现形式与Chinamp3相似,但中间的操作上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并不构成侵权。
通过http://web.archive.org,我们追溯到了Chinamp3网站以前的下载页面,与现有页面对比,我们发现最明显的不同就是将所有的“下载”都改为了“搜索下载”。那么这种用词规避是否有用?相关人员的答复是要根据链接行为人的链接方式、主观过错及链接的因果等诸因素,对网络链接行为进行判断。因为毕竟网上链接方式众多,有搜索的,有自己收集资源筛选的,这就需要法院根据行为人的链接方式、主观过错及链接的因果等诸因素,对网络链接行为进行判断若只是换汤不换药,照样构成侵权。
三、论坛成为归宿?
很明显,Chinamp3一案的判决结果为认定此类网络链接构成侵权提供了依据,并提出了判断网络链接是否构成侵权的一般原则,这将促使更多的音乐下载网站转型,对规范网络链接行为起到重大影响。
在很多人都看来,论坛作为网络上个人交流最活跃的场所,再加上隐蔽的板块设置,将是网络音乐下载的最终归宿。其实不然,在信息产业部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对论坛所发帖子的内容和处理办法都有详细规定,更加规范管理的论坛不会成为网络音乐下载的世外桃源。
那么,作为维权方的版权所有者来说,是否能够通过在论坛或者留言薄中放入MP3等音乐文件的下载地址来获取不正当利益(例如著作权人故意将链接放到某个网站上,并对其提起诉讼,以谋求补偿)?法规早想到了这一点。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出现明显属于本办法第九条所列的信息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这就说明,只要论坛和留言薄及时删除此类信息,并保留下有关证据,是不会受到追究的。
根据上述条例,还可以明显看出,个人和网站一样,乱发链接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希望大家以后多多注意。
四、何处是归程
我们发现Chinamp3网站已经将所诉侵权歌曲的链接从网站移除,而从上面的分析中,也可以看到论坛肯定不会成为大规模的网络音乐下载基地,那么,作为宽带娱乐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网络音乐下载究竟何去何从?
如BT等类型的P2P的兴起可能会成为大多数人网络音乐交换的有效途径,但P2P具有先天版权上的缺陷,Napstar的败诉也说明了这一点。不过即使败诉,也很难取消“音乐交换市场”,也许网络交换服务的有偿化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通过有偿服务平台,一方面可以向用户提供廉价的音乐,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证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除了P2P,网络音乐下载的更多方式应该是在线音乐服务。在美国,世界上最大的在线音乐商苹果最近宣布已通过iTunes在线音乐商铺销售了近5000万首歌曲,而规模相对较小的在线音乐商,比如Roxio公司的Napster也宣布销售了近500万首。在线数字音乐业务的赢利前景势不可挡,国内的各大门户网站,如21cn、网易、TOM、新浪已经开始或即将涉足网络电台,在中国诞生如苹果等大型在线音乐商指日可待。 网络音乐下载收费和版权合法化的潮流不可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