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的“18号文件”到2002年的47号文件,直到今年6月科技部打造的“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一切都是为了软件振兴“软件中国造”的梦想,在国家力量的推动下何时不再遥远?
6月8日从科技部火炬中心传来的一则消息,很可能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将对中国的软件行业产生影响。这一天,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外宣布实施“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简称COSEP),表示将重点支持100家对欧美出口软件的企业。
早在4年前,国务院就颁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即“18号文件”,这是第一个鼓励和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的专项产业政策,也是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但也就是这个“18号文件”,不久前曾遭遇美国的极力指责,认为该文件对中国相关产业的补贴支持政策违反了WTO规则,随后,日本和欧盟也纷纷步美国后尘,欲对中国提出类似指责。此次,科技部再次以“国家力量”力挺中国软件企业出口欧美,对相关各方产生的震动一时还难以评估。
软件业先天不足政府扶持由来已久
据悉,凡被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为COSEP试点的国内软件企业,可自愿接受由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告的中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培训,以及与之签订相关培训合同。达到承接离岸软件外包项目的基础能力和整体水平,并按客户要求完成两个以上离岸软件外包项目的企业,将获得培训“后补助”费6万元。
除了力挺软件外包的主角科技部外,信产部电子信息发展基金最近也把软件外包作为鼓励发展专项,而商务部今年将有6000万元软件出口配套资金鼎力支持。可见,软件外包国家队在扶持国内软件出口上,又进一步加大了力度。
事实上,国家科技部对于软件行业的扶持做法由来已久,软件产业在我国还属于新兴产业,而软件产业的生存率较低,政府一向愿意为其创造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其在市场竞争中生存。
当4年前“18号文件”出台后,有业内人士评价说“18号文件的颁布使中国软件企业迎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自此软件开始真正作为一个产业开始向前发展。”
我国的软件产业近年来虽然发展势头不错,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我国软件产业的群体规模太小,仅为美国的0.6%.无法满足我国目前的既是软件需求大国,又是软件开发生产小国的矛盾;产品出口规模小则是又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我国软件产品出口量仅为印度的1/20,国内市场份额的2/3还控制在外商手里。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就曾指出,集中发展(相关,行情,个股论坛)是实现软件产业能够快速发展的战略选择。
事实上,国家在过去几年间,曾经在全国各地兴建了十大软件产业基地,同时也在软件企业的对外出口和招商引资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然而“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将要实施的消息传来,还是在业内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据了解这是在软件出口方面政府动作比较大的一次,足以体现政府力促软件企业国际化的决心。
对日本出口有优势对欧美出口弱势明显中国在软件出口方面一直处于弱势,而且呈现地域不平衡的特点。
IDC中国软件与服务领域分析师李丹认为,在对外软件外包方面,中国企业拥有许多先天的优势,这种优势在对日本企业时体现得较为明显。一方面中国与日本物理距离比较近,沟通与交流都比较方便,另一方面中日两国在文化方面有许多相通的地方,语言障碍较小,再加上许多从日本回国的业内人士的努力,对日外包签单比较容易。
根据她的调研,目前我国对日软件外包业务占到我国软件外包总业务量的66.3%.因此她认为,我国目前软件外包的主战场还应该是日本。
李丹分析说:“这种现象说明,我国软件外包企业的竞争优势还很分散,还没有形成强劲之旅,任何一个有强大优势的企业都有可能冲击现有格局,夺得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而IDC全球副总裁、专门从事服务行业研究的TraciGere女士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欧美国家对于中国软件企业的制约主要会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成本是不是足够低,二是企业的技术实力如何,三是企业是否具备某些特殊的技能,诸如Java等,四是英语的理解与沟通能力,五是充足的人才储备。
TraciGere认为,中国企业目前在人才方面有很强的优势,而需要提升的是技术能力及全球服务的能力,“一旦拿到订单,就一定要努力控制成本,并要与客户建立起一种长久的信任关系,美国企业非常重视这一点。”而至于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贸易壁垒,她则没有发表太多评论。
教软件企业如何捕猎而不是喂它食物
裴夏生表示,政府干预并不是长久之计,现阶段只是为了让中国的软件企业少走一些弯路而已。“政府的初衷是为了提高中国软件企业的生存能力和进攻性,就像动物园里要培养猛兽的野性一样。我们要教会软件企业如何捕猎而不仅仅是每天喂给它食物。”
在他看来,中国的软件企业一旦到了国际市场经验显然不够充分,“过去很多软件企业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要欧美企业把软件包给我,我就能做,事实上这是不对的,有很多令人担心的后顾之忧在其中。一旦产生纠纷将很难处理,理赔方面也常常吃亏。而且长此以往下去,欧美的软件厂商也会对中国企业产生不信任的心理。我们此次牵线搭桥,请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方面的担保,并提供一定的接洽渠道,是为了避免这些因素的干扰。”
但也有一些软件企业表达了不同看法,某企业负责人认为,由于计算机软件是以英语为自然语言的,这一特征使得中国软件出口业务的发展受到母语因素的限制相对较大,再加上信誉、规模、软件管理能力、成功案例等因素,这些问题无法在短期内解决,因此尽管政府出面干预,但中国软件企业在欧美市场短期突破的可能性不大。
对此看法裴夏生做了解释,“很多时候,软件企业在出口和争取外包方面的第一步能否走出和走好是相当重要的,这里面有一个信誉积累的过程。如果你从来没有拿过单回来,那么欧美的厂商就不会信任你的做事能力,而它越是不信任你的能力,你就越没有可能拿下第一单,这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政府要做的事就是请培训机构先拿一些相对较小的单子过来,让我们的软件企业锻炼着完成,有了信誉积累后也有了经验,下一步就好迈得多。”
游击队战术争取外包要正视与印度差距
谈起软件企业的发展,裴夏生直接将目标对准了印度,但也同时承认了与印度软件行业的差距。“我们的软件企业在国际化方面还是有很大欠缺,一些厂商在这些年曾经尝试着在欧美国家建立公司和机构,结果都失败了。同印度软件企业相比,他们最大的问题在于国际化程度不够高,印度其实也没有什么市场,但是他们很早就去做欧美市场,很快融入了国际主流市场,美国的软件外包市场去年有1000亿美元的业务,印度就占了十分之一以上。这是中国软件行业远不能相比的。”
“而我们的软件企业在争取外包方面可以说是个游击队的打法,定位于不和印度进行正面竞争,主要目标是中小企业,欧美市场是很大的,即使这样也够我们的了。”一些主流厂商也纷纷表示:从以前的历史来看,国家还从来没有下这么大的力气去集中扶持100家软件企业过,这次可能是动作较大的一次。而对于软件企业来说,出口方面最大的问题在于如何打出知名度,与印度相比,中国软件企业在规模和团队方面都存在一定差距。
是否还有新优惠政策出台尚无定论
有一种说法认为,美国等国家为了避免软件企业把业务外包给国外厂商以造成本土人员大量失业,曾经多次出台过相应的补贴政策,给予软件企业很大的补贴费用,使其把业务留给国内企业去做。
以美国为例,软件企业的外包业务遍布世界各地,在以最小的劳动力成本获得了最大的利润的同时,也损失了美国国内大量的就业机会。那么欧美国家是否会对中国政府这种集体包装出口软件企业的行为进行限制呢?裴夏生指出,“美国等国家其实早就已经开始限制外包业务了。但是企业的市场行为不太可能由政府限制住。”
“这次我们提出支持100家企业,这是一个过程,不是一下子都出去。我们要为他们联系风险投资商支持他们。事实上,中国软件企业走出去开公司建机构,所花费的人力物力成本要远比在国内高,代价看起来十分沉重,但这似乎是必须交的学费。”
“中国软件企业只有形成产业链时才能有主动权,掌握主动权后也就掌握了创新的权利。软件外包属于服务行业,是必须要发展的,做好服务也可以有自己的品牌和创新,这一点上可以学学IBM和戴尔。”
“当初我们和美国商务部商谈在美国建立海外科技园时,在美国曾经引发了争论,美国认为中国人是去偷技术的。他们同意我们在那里搞生命科学、农业和环保等项目,但是不希望我们在那里发展IT类技术。这些阻力现在或多或少都被我们冲破了。”
而对于中国软件企业是否能够获得更多政策优惠的问题,科技部个别官员也表示国家已经有18号和47号(《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两个文件在支持,目前的落实是最主要的。税收方面他也表示不宜给企业过多的优惠,那样会使一些人产生惰性,企业应该学会自立。至于是否还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目前尚无定论。
政府的积极干预从目前看来至少是必要的,但是否能够坚持到底以及中国的软件企业能否借此腾飞,从此傲立在国际市场,却都是前途未卜且十分值得关注的。